滅火器作為一般消防用器材,在消防點使用機會少,存放時間長,往往被人們遺忘,一旦需要它時,卻由于種種原因不能使用,既延誤了滅火時間,又擴大了受災面。所以,對滅火器材進行定期檢查,及時報廢和更換十分必要。那么,怎樣去識別報廢的滅火器呢?通常采取的方法有“九看”:
一看是否超過規(guī)定使用期限。滅火器如果超過使用期限,不論是否使用過,筒體必須進行水壓試驗。另外,滅火器已經使用過,雖未達到規(guī)定期限,但外觀檢查發(fā)現(xiàn)筒體有磕碰,焊縫外觀不符合質量規(guī)定要求,也應進行水壓試驗,不合格的必須報廢,不允許補焊。
二看有無嚴重銹蝕。凡滅火器,貯氣瓶外表和螺紋部位發(fā)生嚴重銹蝕的,銹蝕面積超過筒體外表面積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、筒底嚴重銹蝕均應報廢。
三看有無嚴重變形。由于使用不當,嚴重磕碰,筒體嚴重變形的應報廢。
四看有無泄漏。經水壓試驗有泄漏,試驗后筒體變形率超過6%的應報廢。
五看有無螺釘。凡內扣式器頭沒有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?shù)膽獔髲U。
六看有無生產許可證。凡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,以及無生產廠名稱和出廠日期的應報廢。
七看能否更換部件。手輪式二氧化碳滅火器必須更換壓把式閥門;大于或等于4公斤的滅火器應更換帶間歇噴射機構的器頭,無法更換的應報廢。
八看結構是否合理。結構不合理的應報廢。
九看是否為禁用滅火器。凡公安部或省級消防部門明令禁止銷售、維修和使用的應報廢。